整治互联网金融,“谁家孩子谁抱走”
宋金波
继e租宝和大大集团之后,快鹿系、中晋系、易乾财富以及望洲财富等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相继被曝出兑付危机、自融嫌疑、卷款跑路风波。坊间形容,现在是“每天一家大公司出事”。
随之而来的是4月14日,国务院组织14部委展开的互联网金融整肃风暴,各地金融办及地方监管部门也加紧行动起来,停止工商注册、全面进行检查、整顿互金广告、建立“一户一档”、划定红线、政府不兜底。4月22日,央行官网发布消息称,2016年的重点工作包括7个方面,“会同相关部门扎实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即是其一。
在中国官方常用词汇分级中,“整”与“治”比“治理”更严厉,再升级就是“严打”了。这也充分显示,近两年的乱象,使得“互联网金融”不仅不可能如前几年在部分场合被“鼓励”“赞赏”,甚至连一般意义的“宽严相济”待遇都暂时难求。
此次“整治”的主要措施并没有超出之前的类似形式,基本仍是“全面收紧”,在“不予注册”等方面,则近乎“一刀切”。长期存在的“一放就乱、一抓就死”,此亦缩影。要么需用猛力纠正,要么力不从心,这也可以说是迅速发展的市场或社会不可避免的“创新之乱”,是创新与相对来说不那么容易迅速跟进的监管形式、监管能力之间的矛盾。
这里面当然有技术发展的现实原因。比如这次专项整治的对象,是“互联网金融”。在有互联网之前,就有各种金融投机乃至骗局,金融乱象不是始于互联网。这次专项整治强调“互联网”,可能说明互联网技术使监管的难度上升甚至局部超过了监管能力的极限;也可能是互联网技术使金融风险的范围和影响都大幅度增加,出事后果变得难以承受。而之前存在的互联网之外的“地下金融”,只要想管还是管得住,即便不管,其冲击也是有限的。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谁家孩子谁抱走”的整治原则。这是一个相当古老然而近年来鲜见的词汇,这一原则可能显示出,在金融产品领域,部门间、央地间仍有利益博弈,监管上也存在重合与盲区,单一部门监管已经无法有效达到监管目标。
从国外经验来说,与此次整治有可比性的,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欧美市场对金融衍生品的强化监管和“治理”。尽管有些措施可谓严格,但都在所在国法律框架内,且分类细致,各开各药,尤其注意保护投资者权益。国内有些媒体将此事视为欧美市场“创新过度”的后遗症,明确提出创新要“适度”。
创新何来“适度”?有创新又怎么可能不“乱”?现代的创新进步都是“小乱大治”。监管当然永远不能缺,但最好的监管一定兼顾“预见性”“稳定性”“依法监管”。缺乏预见性,就只能不断被动接招、事后补救;缺乏稳定性,就会经常有短期行为,朝令夕改;缺乏依法监管,则易使监管失度、收放两难。长期来看,如果不能做到上述三点,除非硬性使市场成为死水,否则监管永远不可能战胜有需求的“创新之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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